後SARS時代的醫療座談會(4)
健保制度 / 相關討論︰
是要不要做的問題,有沒有勇氣做的問題
SARS很明顯的告訴我們,台灣的醫療改革勢在必行。醫療改革要全面進行,必須重新設計遊戲規則,利益重新分配,必然會衝擊到很多現有的既得利益者。健保制度的問題出在哪裏?一般人可能不了解,但是圈內人都非常清楚,現在面臨的是要不要做的問題,有沒有勇氣做的問題,自己願不願意犧牲利益的問題。民眾對台灣的醫療改革具有高度期待,掌握權力的人,既得利益的人如果不願意去改革,我預期下一波SARS還會一再揭開我們醫療弊病更加多的瘡疤。
我在美國到醫院看病,醫師會當著我的面把他的手洗得很乾淨,然後再來為我看診。我們醫療制度、我們的大型醫院,容許 醫師在為病人看病之前,不能做這樣簡單而尊重病人的動作嗎?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,都沒有時間做,那還談什麼醫療品質嗎?SARS再來,急診處的感染仍然還會出現,這是可以預期的。對民眾來說,我想絕大多數人都願意付出更多的錢來買醫療,但是誰又能夠為我們監督醫療品質,保證因為我們出更多的錢而生命一定會得到更多的保障呢?
我們的健保制度是建立在腐爛的根基上
我們的健保制度是建立在腐爛的根基上
剛剛曾敏傑 教授說,台灣醫療改革的內容一般人可能不太了解,我必須說,十年前健保制度開始籌備,我已經在媒體上預見了現在所有健保今日所發生的種種弊病。
當時負責規劃健保制度的是經建會,我和經建會主委錢復 先生很熟,因此向他表達我的憂慮,並且透過關係把我的想法向最高當局反映。顯然我人微言輕,健保還是這樣做了下來。直到張博雅當衛生署長的時候,她才說,我們的健保制度是建立在腐爛的根基上。
因此,臺灣全民健保制度的流弊,民眾並不是不知道。事情演變到現在,問題出在立法委員騙取選票,一心討好民眾;執政黨,不管是過去的國民黨或者是現在的民進黨,都不敢面對現實大力改革。現在大家都在談公投,我認為全民健保制度如何改革,倒是一個可以訴諸公投的主題。
健全轉診制度,建立家庭 醫師制度
我認為轉診制度如果要成功的話,必須建立在有一個健全的家庭 醫師制度上。一般民眾看病可以選擇診所,也可以選擇醫學中心。大家喜歡到醫學中心看病的原因是因為醫學中心有一點像市集一樣,到這裏想要買的東西,貨色比較齊全。其實病人到醫學中心,並不是去貪圖著更多的檢查,他們也不願意隨便讓別人抽血、照MRI,他最關心的還是醫師能不能看好自己的病。
轉診制度能否做好,取決於我們的家庭 醫師制度是不是已經配合上來了。如果一般診所,也都是專科醫師,病人有時候搞不清楚自己得了什麼病,會覺得不如醫學中心去看,什麼多科都有,想到轉掛號哪一科也比較方便。
因此,要健全轉診制度,必須要先建立家庭 醫師制度,而建立家庭 醫師制度必須從醫學教育做起。一般民眾的印象,對於擁有次專科資格的醫師,認為是比較權威的;而家庭 醫師給人「博而不精」的一般印象。家庭 醫師對病人的家族醫療史,應該比醫學中心的醫師要來得了解,家庭 醫師應如何建立自己在病人心目中的信任程度,樹立自己的價值,也是關鍵問題。
健保實施之初本將轉診制度納入正軌
陳榮基院長︰
臺灣的全民健保實施之初,本來就想要把轉診制度納入正軌。原始的設計是如果病人看病直接跑到醫學中心,病人就必須多付百分之三十的部分負擔;而如果病人到診所看病,就不需要負擔這一筆錢。
這樣的設計,本來多少可以導引病人現在居家附近的診所看病,而不擠到醫藥中心看病,但是當時臺灣的開業醫師過度的希望保護自己的利益,他們於是遊說立法委員,把百分之三十的部分負擔,增加到百分之五十,希望把引導病人到診所看病的誘因大大提高。
此舉引起醫學中心的院長全力反彈,因為他們需要維持相當的門診量,才能生存。因此這些醫學中心的院長就去和當時的衛生署長張博雅攤牌,說明如果百分之五十部分負擔的制度實施,醫學中心就不要加入全民健保。
張博雅擔心如果醫學中心要抽腿,健保制度就做不起來了,於是從健保法裡找出一條規定,允許醫學中心以定額的方法向病人收取費用,結果演變成現在在診所看病一百元,到醫學中心看病一百五十元,差額只有五十元,對民眾來說,沒有多大差別,因此大多數人會選擇到醫學中心看病,轉診制度就這樣「破功」了。我們都已經這樣走過來了,至於要如何再恢復轉診制度的原意,可能就要靠大家的智慧的。
醫師應該教導民眾如何保養身體健康
對於民眾而言,就醫的習慣既然已經養成,要大家改變實在相當困難,但是轉診制度這一條路是非走不可的。轉診制度無法落實,除了和就醫習慣有關之外,民眾對於家庭 醫師角色的認識不足,恐怕也是重要的原因。醫師除了為病人治病之外,也應該教導民眾如何保養身體健康,在生病的時候,應該怎樣尋醫才是合理的。醫學院的醫學教育,應該賦予醫師對民眾宣導健康的任務。
同時我希望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調查台灣民眾對家庭 醫師功能及角色的了解。第二代健保的改革方案,我始終認為必須有一個哲學基礎,並且想辦法讓民眾一下子能夠理解改革的用意,這樣才能得到民眾的支持。我很認同王榮德院長提出的所謂「健康權」的觀念,當大家都有共識,認為健康權是一種天賦人權,民眾的健康就變成 醫師和醫院的責任。
健康政策的擬定必須建立在調查數據上
黃達夫院長︰
我非常反對「經營式醫療」(managed care),我非常樂見美國現行的「經營式醫療」和HMO正在走下坡,不久之後將會被新的醫療制度所取代。過去,我一直很用心地對於世界各國的健保制度做詳細的研究與比較,因此,也對應了我對台灣全民健保制度的一些看法。每一個國家的健保制度都有它的弊病,我們可以說,世界上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出現一個完美的健保制度。
基本上,健保制度只是一個社會透過政府與醫界、保險業者、民眾協商之後,在保障民眾的健康前提下,提出的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。我不認為台灣目前全民健保制度下,所謂的「總額制度」是經過審慎估算的。
合理的「總額制度」應該朝以下的方式來評估︰首先應該從流行病學的角度,詳細列出台灣民眾最經常罹患的疾病種類、發生率高低等。其次,對治療這些疾病,社會可能要付出的代價做精準的估算。比如,糖尿病、高血壓、癌症的病人,要得到妥善的照顧,一個病人要花多少錢,由此統計出我們的社會要付出多少成本,「完美地」照顧全國的病人。
當然這樣的成本,有絕對是我們全體國民負擔不起的。這時候我們將了解,以社會可以負擔的代價,我們不可能對每一種疾病都有完美的照顧,所以必須排出一個優先順序來。而這優先順序是由誰來決定的呢?我想必須由政府、民眾、保險業好好地一起研究。我們看到普通感冒的小毛病,需要花上百分之十七點五,約六百億新台幣的健康預算;而可以令人致命的癌症每年才只有百分之六的全民健康預算,這是合理的觀念嗎?大家都認為值得嗎?全台灣的洗腎人口,每年要花上百分之八的全民健康預算,大家都認為這是對的嗎?或者是我們寧願好好地照顧初期糖尿病的病人,讓他們不至於惡化,一輩子不用洗腎。哪一種觀念大家能接受呢?
另外,我們應該從國民生產毛額 ( GDP )與全民健康預算的比例來看,我們的社會願不願意再多拿出一些經費來照顧大家的健康呢?
美國政府拿出國民生產毛額 ( GDP )的14%用於全民健康照顧、加拿大政府拿出9.7%、丹麥政府拿出9%、日本政府拿出8.9%的總預算來照顧國民的健康,而我們台灣政府為健保只拿出3.11%的金錢,連同我們繳交的健保費及雇主所付的健保金一共加起來才是5.4%。我們應該自問,這是我們要的嗎?這樣的錢可以照顧我們的健康嗎?到底我們的健康政策,是要「買健康」?還是買「疾病治療」?這些都是所謂的二代健保必須要深切考量的問題,以它作為哲學基礎,反映出民眾追求健康所願意承擔的額度。站在醫界的立場,我們應該為這個社會著想,創造一個民眾得到健康,醫師贏得尊嚴的環境。
我們的健康政策的擬定,必須建立在調查數據上。我曾經想要知道臺灣的糖尿病人有多少,怎麼找都沒有確切的數據。為什麼我們的肺結核病死亡率是百分之六點九;而美國的肺結核病死亡率才百分之零點零一;加拿大的死亡率也不過是百分之零點三。這些流行病學上的調查如果不能徹底做好,我們的健康政策再這麼制訂,都無法滿足民眾真正的需求。
醫師必須有充分的時間為病人看病
健康政策是一個全面的社會問題,不只是醫界,很多方面都需要改變的。做為一名醫師,我認為提高醫療品質最重要的關鍵,在於醫師必須有充分的時間為病人看病,這就牽涉到我們一再提起的合理門診量。醫學中心如果要徹底執行合理門診量,健保的給付標準就要重新規劃。以目前的標準,一位醫師如果要堅守一診只看三十個病人,從早到晚仔細地看病,一個月恐怕拿不到十萬元。做為醫界的一份子,我非常期待在大家的集思廣義下,當會訂出合理門診量,讓醫師可以用心地為病人看病;醫院也得以永續經營。
而究竟一位醫師一天看多少病人才算合理的門診量呢?我想把SARS 流行期間醫學中心的門診量,加上平時的門診量,乘上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,應該就是一個很接近的數字。此外,增加全民健保匯率既然那麼困難,是不是可以考慮仿照所得稅的徵收辦法,收入越高的人健保費就必須繳付越高;收入少的人就可以付少一點。
病房的陪病傭工的管理問題嚴重
陳榮基院長︰
SARS 流行期間另外出現了一個嚴重問題,那就是病房的陪病傭工的管理。我很期待醫院可以說是是「全責護理」,我們在恩主公醫院實施過三年,效果非常好。根據我的經驗,只要每一位住院的病人,每天加收新台幣兩百元,醫院就又能力聘用專業看護人員,做好「全責護理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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